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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邪教流毒,弘扬科学风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15日   作者:东营区法院 尚玉芹 梅娜娜

  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文化建设也迈上了新的台阶。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号召与指引之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创作生产更加繁荣,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在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反邪教斗争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邪教的存在是与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格格不入的,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反邪教斗争的特点,在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中夺取反邪教斗争的决定性胜利。

  邪教,是指用精神控制等方式危害人的权利和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的一种封闭组织,其所宣传和主张的教义,是与科学相悖的,是阻碍社会精神文明进步的毒瘤。我们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邪教并不属于真正的宗教,它绝对化或神化教主崇拜,宣扬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邪教成员宣扬具体的末世论,打着拯救人类的幌子,散布迷信邪说,并且用蛊惑、蒙骗的手段发展成员,并对信徒通过实行精神控制和摧残,不择手段地达到聚敛钱财或者满足私欲的目的。邪教组织利用包括恐怖暴力在内的各种残恶手段危害社会,成为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与恐怖主义和和黑社会并称为世界的三大毒瘤。我国自 1999 年出台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后对于邪教的整治起到了规范作用,随后逐渐的加大了对邪教的打击和取缔力度,但是随着“法轮功”被成功的取缔以及李洪志的“出国”,其后我国对邪教的关注力度也就告了一个段落,近年针对我国邪教组织的处置和打击力度正逐年减弱,社会面的防范尤其是社区防范也处于麻痹状态,因此,反对邪教仍然是现阶段的任务所在。

  首先,要深化对邪教组织的认识,塑造公民的健康人格,为反邪教斗争的成功提供精神支持。邪教,是否定自然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变化规律的,并且把人们难以理解和应付的自然灾害、社会动荡、制度变迁、国家兴亡等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搅和在一起,将发生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简单的归结为天神的安排,从而将自己完全置于自然之上、置于人类社会之上,并且置于科学之上,割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违背自然规律,严重阻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环境的生成,并且从根本上颠覆人们的世界观,违背科学规律。邪教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大多是因为邪教组织和参与者仇视或者不再信任现有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规则,所以采取攻击举动并且希望建立一个随自己意愿的秩序从而取代现有社会秩序。这种悲观主义的想法在一些同样对现实社会失去信心的群体中极易产生共鸣,从而使他们聚在一起形成邪教组织,这个恶性群体又不断的向周围扩散,逐渐的影响和拉拢别的人群,从而就造成了邪教在社会中的的群众基础,如果任其这般发展,其影响是不容小视的。故而反邪教斗争,首先要从群众观念转变做起,肃清邪教组织传播的“末世论”、“宿命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充实人们的头脑,展开精神领域引导教育活动。

  其次,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努力缩小社会差距、平衡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反邪教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牢固的经济基础。正如上文所述及到的,邪教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因此政府公务机关一方面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千方百计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人民满意的公仆;另一方面要健全社会保障,从而消灭邪教产生的根源。这一方面要通过采取诸如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措施,来实现社会公正和安全,确保每个人有一个基本生存底线作为必要的生活保障。新的形势之下要做到贯彻以人为本,就是要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政府要对人民群众特别关爱,倾听他们的心声,关注他们的权利要求。因为社会弱势群体中更加的容易传播邪教思想,愚弄人民,蛊惑人心。社会的和谐构建需要加大对邪教的整治力度,从而保证社会精神领域的正义之风。要营造人帮人、人爱人的社会和谐环境,从而使一切邪恶说教无从隐身,肃清社会风气。

  此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为反邪教斗争提供正确的方向指引。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伟大胜利,在反邪教的斗争中只有坚持党的正确领导,才能保证思想领域的方向感,归属感。防范和打击邪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核心领导力量,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积极作用,从而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反邪教的良好氛围。

  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新时期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的实现,离不开思想领域的肃清流毒,以及正义之风和科学风尚的弘扬。反对邪教必须标本兼治,只有通过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治穷治愚,提高公众身心素质,提高人们的生存质量,这样才能彻底铲除邪教滋生蔓延的土壤,使之归于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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